醫療廢物管理應留意的幾個問題 1.1應當對醫療廢物中止注銷 醫療衛活力構和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應當對醫療廢物中止注銷。注銷內容應當包括醫療廢物的來源、品種、重量或者數量、交接時間、處置辦法、最終去向以及經辦人簽名等項目,注銷材料至少保管3年。 1.2醫療廢物不得隨意處置 醫療衛活力構和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應當樹立、健全醫療廢物管理義務制,其法定代表人為第一義務人;應當制定與醫療廢物平安處置有關的規章制度和在發作不測事故時的應急計劃。 1.3醫療廢物遏止轉讓買賣郵寄 遏止任何單位和個人轉讓、買賣醫療廢物,遏止郵寄醫療廢物及遏止經過鐵路、航空運輸醫療廢物;遏止在運送過程中丟棄醫療廢物;遏止在非儲存地點傾倒、堆放醫療廢物或將醫療廢物混入其它廢物和生活渣滓。有陸路通道的,遏止經過水路運輸醫療廢物;沒有陸路通道必需經水路運輸醫療廢物的,應當經設區的市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維護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并采取嚴厲的環境維護措施后,方可經過水路運輸。遏止將醫療廢物與旅客在同一運輸工具上載運,遏止在飲用水源維護區的水體上運輸醫療廢物。
增強醫療廢物管理者的培訓,搞好職業防護 對從事醫療廢物分類搜集、運送、儲存、處置等工作的人員和管理人員,必需停止相關法律和專業技術、平安防護以及緊急處置等學問的培訓,使其控制國度有關醫療廢物管理的規章制度,控制醫療廢物分類搜集、處置等的正確操作程序。在發作醫療廢物流失、擴散和不測事態時能正確處置。關于醫療衛活力構自身而言,應當依據接觸醫療廢物品種及風險大小的不同,采取適合、有效的職業衛生防護措施,工作人員在工作過程中須穿戴防護手套、口罩、工作服、靴等防護用品;堅持每年2次的定期安康檢查制度,必要時對有關人員停止免疫接種,避免其遭到安康損傷;當發作被醫療廢物刺傷、擦傷等傷害時,應當采取相應的處置措施,并及時報告相關部門。
“ 感染性醫療廢物 ” 主要包括哪些 (1)被病人血液、體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包括:棉球、棉簽、引流棉條、紗布及其他多種敷料;一次性運用衛生用品,一次性運用醫療用品及一次性醫療器械;廢棄的被服;其他被病人血液、體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 (2)醫療機構收治的隔離傳染病人或者疑似傳染病病人產生的生活渣滓 (3)病原體的培育基、標本和菌種,毒種保管液 (4)各種廢棄的醫學標本。 (5)各種廢棄的血液、血清。 (6)運用后的一次性運用醫療用品及一次性醫療器械視為感染性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