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廢物管理應留意的幾個問題 1.1應當對醫療廢物停止注銷 醫療衛活力構和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應當對醫療廢物停止注銷。注銷內容應當包括醫療廢物的來源、品種、重量或者數量、交接時間、處置辦法、最終去向以及經辦人簽名等項目,注銷材料至少保管3年。 1.2醫療廢物不得隨意處置 醫療衛活力構和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應當樹立、健全醫療廢物管理義務制,其法定代表人為第一義務人;應當制定與醫療廢物平安處置有關的規章制度和在發作不測事故時的應急計劃。 1.3醫療廢物制止轉讓買賣郵寄 制止任何單位和個人轉讓、買賣醫療廢物,制止郵寄醫療廢物及制止經過鐵路、航空運輸醫療廢物;制止在運送過程中丟棄醫療廢物;制止在非儲存地點傾倒、堆放醫療廢物或將醫療廢物混入其它廢物和生活渣滓。有陸路通道的,制止經過水路運輸醫療廢物;沒有陸路通道必需經水路運輸醫療廢物的,應當經設區的市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維護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并采取嚴厲的環境維護措施后,方可經過水路運輸。制止將醫療廢物與旅客在同一運輸工具上載運,制止在飲用水源維護區的水體上運輸醫療廢物。
醫療廢物管理應采取的措施 醫療廢物作為《國家危險廢物名錄》47類危險廢物中的首要廢物,所含病菌和病原體是普通垃圾的數百倍甚至成千上萬倍,極易成為多個疫病的傳染源,危害極大。所以應加強對一醫院污水、污物的管理,防止污染擴散,避免交叉感染,達到不污染醫院,不污染環境的目的。各醫院應根據醫院醫療、科研工作的實際情況,制定醫院廢棄物的管理制度。
增強醫療廢物管理者的培訓,搞好職業防護 對從事醫療廢物分類搜集、運送、儲存、處置等工作的人員和管理人員,必需停止相關法律和專業技術、平安防護以及緊急處置等學問的培訓,使其控制國度有關醫療廢物管理的規章制度,控制醫療廢物分類搜集、處置等的正確操作程序。在發作醫療廢物流失、擴散和不測事態時能正確處置。關于醫療衛活力構自身而言,應當依據接觸醫療廢物品種及風險大小的不同,采取適合、有效的職業衛生防護措施,工作人員在工作過程中須穿戴防護手套、口罩、工作服、靴等防護用品;堅持每年2次的定期安康檢查制度,必要時對有關人員停止免疫接種,避免其遭到安康損傷;當發作被醫療廢物刺傷、擦傷等傷害時,應當采取相應的處置措施,并及時報告相關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