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廢物管理應采取的措施 醫療廢物作為《國家危險廢物名錄》47類危險廢物中的首要廢物,所含病菌和病原體是普通垃圾的數百倍甚至成千上萬倍,極易成為多個疫病的傳染源,危害極大。所以應加強對一醫院污水、污物的管理,防止污染擴散,避免交叉感染,達到不污染醫院,不污染環境的目的。各醫院應根據醫院醫療、科研工作的實際情況,制定醫院廢棄物的管理制度。
增強醫療廢物管理者的培訓,搞好職業防護 對從事醫療廢物分類搜集、運送、儲存、處置等工作的人員和管理人員,必需停止相關法律和專業技術、平安防護以及緊急處置等學問的培訓,使其控制國度有關醫療廢物管理的規章制度,控制醫療廢物分類搜集、處置等的正確操作程序。在發作醫療廢物流失、擴散和不測事態時能正確處置。關于醫療衛活力構自身而言,應當依據接觸醫療廢物品種及風險大小的不同,采取適合、有效的職業衛生防護措施,工作人員在工作過程中須穿戴防護手套、口罩、工作服、靴等防護用品;堅持每年2次的定期安康檢查制度,必要時對有關人員停止免疫接種,避免其遭到安康損傷;當發作被醫療廢物刺傷、擦傷等傷害時,應當采取相應的處置措施,并及時報告相關部門。
“ 感染性醫療廢物 ” 主要包括哪些 (1)被病人血液、體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包括:棉球、棉簽、引流棉條、紗布及其他多種敷料;一次性運用衛生用品,一次性運用醫療用品及一次性醫療器械;廢棄的被服;其他被病人血液、體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 (2)醫療機構收治的隔離傳染病人或者疑似傳染病病人產生的生活渣滓 (3)病原體的培育基、標本和菌種,毒種保管液 (4)各種廢棄的醫學標本。 (5)各種廢棄的血液、血清。 (6)運用后的一次性運用醫療用品及一次性醫療器械視為感染性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