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機構內產生的生活渣滓分哪幾類? 答:國度衛生安康委等8部門印發的《關于在醫療機構內推進生活渣滓分類管理的通知》(國衛辦醫發[2017] 30號)文件中規則,醫療機構內產生的生活渣滓依照屬性分為:有害渣滓、易腐渣滓、可回收渣滓和其他渣滓四類。
運用后的一次性運用醫療器械能否屬于醫療廢物? 答:依據原衛生部和原國度環境維護總局印發的《醫療廢物分類目錄》(衛醫發〔2003〕287號)及《關于明白醫療廢物分類有關問題的通知》(衛辦醫發〔2005〕292號)的相關規則,運用后的一次性運用醫療器械,不管能否剪除針頭,能否被患者體液、血液、排泄物污染,均屬于醫療廢物,均應作為醫療廢物停止管理。
運用后的輸液瓶(袋)的分類管理請求有哪些? 答:醫療機構應根據《關于在醫療機構推進生活渣滓分類管理的通知》(國衛醫辦〔2017〕30號)、《關于印發醫療機構廢棄物綜合管理工作計劃的通知》(國衛醫發〔2020〕3號)等文件請求,依照“閉環管理、定點定向、全程追溯”的準繩,明白醫療機構內有關主管部門、產生科室的監管職責。醫療機構內運用后的輸液瓶(袋)的分類管理請求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