細胞毒性藥物溢出的處置辦法有: (1)如溢出物含有特殊的風險物質,應立刻分散全部人群,隔離溢出區域。對接觸者施行急救和醫療救護,向清算現場的人員提供足夠的防護用品,控制廢棄物溢出速度。 (2)搜集一切的溢出物和被污染的物質(銳器不能用手直接拾?。?,并與其他廢物分開搜集,棄置于契合一定防滲和撕裂強度性能請求、堅固密封的有標示的包裝袋或容器內,作為特殊廢物處置。 (3)清算溢出物時,應穿防水外套和戴防水手套、呼吸面屏和護目鏡。用吸濕資料吸附溢出的液體,操作人員接觸部位立刻用大量冷水沖洗,必要時停止醫療救護。
運用后的一次性運用醫療器械能否屬于醫療廢物? 答:依據原衛生部和原國度環境維護總局印發的《醫療廢物分類目錄》(衛醫發〔2003〕287號)及《關于明白醫療廢物分類有關問題的通知》(衛辦醫發〔2005〕292號)的相關規則,運用后的一次性運用醫療器械,不管能否剪除針頭,能否被患者體液、血液、排泄物污染,均屬于醫療廢物,均應作為醫療廢物停止管理。
運用后的輸液瓶(袋)的分類管理請求有哪些? 答:醫療機構應根據《關于在醫療機構推進生活渣滓分類管理的通知》(國衛醫辦〔2017〕30號)、《關于印發醫療機構廢棄物綜合管理工作計劃的通知》(國衛醫發〔2020〕3號)等文件請求,依照“閉環管理、定點定向、全程追溯”的準繩,明白醫療機構內有關主管部門、產生科室的監管職責。醫療機構內運用后的輸液瓶(袋)的分類管理請求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