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廢物燃燒 污染操控規范:《危險廢物燃燒污染操控規范》(GB18484—2001) 點評規范和剖析辦法:《地表水環境質量規范》、《環境空氣質量規范》、《污水歸納排放規范》、《工業企業廠界噪聲規范》、《固定汚染源排氣中顆粒物測定與氣態污染物采樣辦法》、《工業固體廢物采樣制樣技術規范》 水泥窯爐協同處置危險廢物規范 《水泥窯協同處置固體廢物環境保護技術規范》(HJ 662-2013)、《水泥窯協同處置固體廢物污染操控規范》(GB 30485-2013)、《水泥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規范》(GB 4915-2004)等。
危險廢物有哪些品種? 按照現行的《國家危險廢物名錄》 (2016 年實施版) ,共46大類別479種(362種來自原名錄,新增117種)。其中,將原名錄中HW06有機溶劑廢物、HW41廢鹵化有機溶劑和HW42廢有機溶劑合并成HW06廢有機溶劑與含有機溶劑廢物,將原名錄中HW43含多氯苯并呋喃類廢物和原名錄中HW44含多氯苯并二惡英類廢物刪除,增加了HW50廢催化劑類廢物。
什么是危險廢物的腐蝕性? 腐蝕性是指易于腐蝕或溶解組織、金屬等物質,且具有酸或堿性的性質。 根據 《危險廢物鑒別標準腐蝕性鑒別》 (GB 5085.1-2007)規定,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固體廢物, 屬于腐蝕性危險廢物。 (1)按照 GB/T15555.12-1995(固體廢物腐蝕性測定玻璃電極法)的規定制備的浸出液,PH≥12.5,或者 PH≤2.0; (2)在 55℃條件下,對 GB/T 699(優質碳素結構鋼)中規定的 20 號鋼材的腐蝕速率≥6.35mm/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