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廢物燃燒 污染操控規范:《危險廢物燃燒污染操控規范》(GB18484—2001) 點評規范和剖析辦法:《地表水環境質量規范》、《環境空氣質量規范》、《污水歸納排放規范》、《工業企業廠界噪聲規范》、《固定汚染源排氣中顆粒物測定與氣態污染物采樣辦法》、《工業固體廢物采樣制樣技術規范》 水泥窯爐協同處置危險廢物規范 《水泥窯協同處置固體廢物環境保護技術規范》(HJ 662-2013)、《水泥窯協同處置固體廢物污染操控規范》(GB 30485-2013)、《水泥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規范》(GB 4915-2004)等。
做好危險廢物全過程合規化辦理,企業還應根據危廢產生的工藝特征、排放周期、危廢特性等要素擬定搜集搬運方案和操作規程。方案應包括搜集方針及準則、危廢特性評估、搜集量預算、搜集作業規模和辦法、搜集設備與包裝容器、安全出產與個人防護、工程防護與事端應急、進展安排與組織辦理等,下圖表格可供參考使用。操作規程應清晰適用規模、操作程序和辦法、專用設備和工具、搬運和交代、安全保障和應急防護等方面要求。相信各單位在危險廢物辦理工作中多少都會存在一些短板,后期要逐漸健全完善并強化危險廢物全過程合規化辦理工作,從職業高標準要求出發,補齊短板,躲避危險。
什么是危險廢物? (2)雖沒有列入《國家危險廢物名錄》的廢物,但是依據國家規定的危險廢物辨別規范和辨別方法,廢物中某有害、有毒成分含量超過規范限值則認定為危險廢物。 (3)危險廢物的形狀不限于固態,也有液態的,如廢酸、廢堿、廢油等。 (4)拋棄的放射性物質不歸類為危險廢物,應按照《放射性廢物安全辦理條例》進行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