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廢物常用處置方法 填埋 安全填埋處置是危險廢物最常用的處置方法之一,能將危險廢物包容和隔離起來,使其對人體健康和環境的即時和長期威脅降到最低程度。因為危險廢物中的有毒有害成分往往具有不行降解功能,所以對危險廢物填埋場的要求很高,填埋場的規劃、施工、運轉和保護必須按相關規范進行。 燃燒 燃燒是高溫分解和深度氧化的過程,意圖在于使可燃的危險廢物氧化分解,迅速且大量地削減廢物體積,損壞毒性有機物并回收熱能。但燃燒容易造成二次污染,并且出資和運轉管理費用較高。
.樣品實驗室剖析 檢測剖析需要由有資質的檢測機構進行,人員要持證上崗,設備要通過計量認證。 6.點評 危險廢物燃燒依照11%含氧量計算,氧含量超越20的,折算濃度最高10倍;低于11的折算濃度打折。 水泥窯協同處置按10%含氧量計算,氧含量超越20的,折算濃度最高11倍;低于10的折算濃度打折。 7.提交相關監管部門 將監測結果提交給相關監管部門,視狀況對監測不合格者采納處分、關停、整改等辦法。
危險廢物有哪些品種? 按照現行的《國家危險廢物名錄》 (2016 年實施版) ,共46大類別479種(362種來自原名錄,新增117種)。其中,將原名錄中HW06有機溶劑廢物、HW41廢鹵化有機溶劑和HW42廢有機溶劑合并成HW06廢有機溶劑與含有機溶劑廢物,將原名錄中HW43含多氯苯并呋喃類廢物和原名錄中HW44含多氯苯并二惡英類廢物刪除,增加了HW50廢催化劑類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