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廢物常用處置方法 填埋 安全填埋處置是危險廢物最常用的處置方法之一,能將危險廢物包容和隔離起來,使其對人體健康和環境的即時和長期威脅降到最低程度。因為危險廢物中的有毒有害成分往往具有不行降解功能,所以對危險廢物填埋場的要求很高,填埋場的規劃、施工、運轉和保護必須按相關規范進行。 燃燒 燃燒是高溫分解和深度氧化的過程,意圖在于使可燃的危險廢物氧化分解,迅速且大量地削減廢物體積,損壞毒性有機物并回收熱能。但燃燒容易造成二次污染,并且出資和運轉管理費用較高。
做好危險廢物全過程合規化辦理,企業還應根據危廢產生的工藝特征、排放周期、危廢特性等要素擬定搜集搬運方案和操作規程。方案應包括搜集方針及準則、危廢特性評估、搜集量預算、搜集作業規模和辦法、搜集設備與包裝容器、安全出產與個人防護、工程防護與事端應急、進展安排與組織辦理等,下圖表格可供參考使用。操作規程應清晰適用規模、操作程序和辦法、專用設備和工具、搬運和交代、安全保障和應急防護等方面要求。相信各單位在危險廢物辦理工作中多少都會存在一些短板,后期要逐漸健全完善并強化危險廢物全過程合規化辦理工作,從職業高標準要求出發,補齊短板,躲避危險。
什么是危險廢物? (2)雖沒有列入《國家危險廢物名錄》的廢物,但是依據國家規定的危險廢物辨別規范和辨別方法,廢物中某有害、有毒成分含量超過規范限值則認定為危險廢物。 (3)危險廢物的形狀不限于固態,也有液態的,如廢酸、廢堿、廢油等。 (4)拋棄的放射性物質不歸類為危險廢物,應按照《放射性廢物安全辦理條例》進行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