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廢物燃燒 污染操控規范:《危險廢物燃燒污染操控規范》(GB18484—2001) 點評規范和剖析辦法:《地表水環境質量規范》、《環境空氣質量規范》、《污水歸納排放規范》、《工業企業廠界噪聲規范》、《固定汚染源排氣中顆粒物測定與氣態污染物采樣辦法》、《工業固體廢物采樣制樣技術規范》 水泥窯爐協同處置危險廢物規范 《水泥窯協同處置固體廢物環境保護技術規范》(HJ 662-2013)、《水泥窯協同處置固體廢物污染操控規范》(GB 30485-2013)、《水泥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規范》(GB 4915-2004)等。
.樣品實驗室剖析 檢測剖析需要由有資質的檢測機構進行,人員要持證上崗,設備要通過計量認證。 6.點評 危險廢物燃燒依照11%含氧量計算,氧含量超越20的,折算濃度最高10倍;低于11的折算濃度打折。 水泥窯協同處置按10%含氧量計算,氧含量超越20的,折算濃度最高11倍;低于10的折算濃度打折。 7.提交相關監管部門 將監測結果提交給相關監管部門,視狀況對監測不合格者采納處分、關停、整改等辦法。
危險廢物有哪些品種? 按照現行的《國家危險廢物名錄》 (2016 年實施版) ,共46大類別479種(362種來自原名錄,新增117種)。其中,將原名錄中HW06有機溶劑廢物、HW41廢鹵化有機溶劑和HW42廢有機溶劑合并成HW06廢有機溶劑與含有機溶劑廢物,將原名錄中HW43含多氯苯并呋喃類廢物和原名錄中HW44含多氯苯并二惡英類廢物刪除,增加了HW50廢催化劑類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