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廢物處置企業環境監測 監測類型 監測介質主要有空氣、廢氣、土壤、飛灰、爐渣、地下水、排放廢水等。監測類型包含企業依照許可證要求的內容和頻次展開的自行監測,企業屬地環保部門進行的監督性監測,規范、法規中規定的監測以及國家監測性監測。 監測頻次 《GB 18484征求意見稿》提出企業對煙氣中重金屬類污染物和燃燒爐渣熱灼減率的監測應當每月至少展開1 次;對煙氣中二噁英類的監測應當每年至少展開1 次,對其他大氣污染物排放狀況監測的頻次、采樣時刻等要求,按有關環境監測管理規定和技術規范的要求執行。
.樣品實驗室剖析 檢測剖析需要由有資質的檢測機構進行,人員要持證上崗,設備要通過計量認證。 6.點評 危險廢物燃燒依照11%含氧量計算,氧含量超越20的,折算濃度最高10倍;低于11的折算濃度打折。 水泥窯協同處置按10%含氧量計算,氧含量超越20的,折算濃度最高11倍;低于10的折算濃度打折。 7.提交相關監管部門 將監測結果提交給相關監管部門,視狀況對監測不合格者采納處分、關停、整改等辦法。
做好危險廢物全過程合規化辦理,企業還應根據危廢產生的工藝特征、排放周期、危廢特性等要素擬定搜集搬運方案和操作規程。方案應包括搜集方針及準則、危廢特性評估、搜集量預算、搜集作業規模和辦法、搜集設備與包裝容器、安全出產與個人防護、工程防護與事端應急、進展安排與組織辦理等,下圖表格可供參考使用。操作規程應清晰適用規模、操作程序和辦法、專用設備和工具、搬運和交代、安全保障和應急防護等方面要求。相信各單位在危險廢物辦理工作中多少都會存在一些短板,后期要逐漸健全完善并強化危險廢物全過程合規化辦理工作,從職業高標準要求出發,補齊短板,躲避危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