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不少房子簽完合同就反悔,借口都是家里誰誰不肯賣了,因此,簽合同時,要將房屋產權所有人都簽進去,或者讓賣方提供家庭成員同意委托出售的文件,同時,要避免購買有產權**的房產,特別是有沒有存在抵押的情況,這點需要在簽購房合同之前就要先確認好,售房者已將該房產抵押給第三方,在轉讓該房產時,并未通知第三方或未告知購房者此房已設定抵押,那么轉讓行為無效,只有在抵押登記注銷或抵押權人同意的情況下,此房產方可進行買賣。
這種情況多數出現在房屋的產權人原在某個單位,之后單位將房屋作為實物分配給職工,職工盡管是“小產證”上的產權人,但要符合一定條件時,才能將房屋上市轉讓,買賣這樣的二手房,一般需要設定轉讓條件的原分配單位出具同意轉讓的書面證明,但是記得不要忘了,你要查驗對方的房產證以及水電氣費的繳納記錄等;買方向銀行進行貸款申請——如果你想申請貸款,那么你好先向銀行進行相關業務的咨詢,然后申請貸款的初評,這樣你就可以做到對需要申請的貸款額度心中有數。
購房者很多時候直接咨詢中介這是沒有用的,社會上也出現過不少的類似問題,中介欺騙購房者,將抵押的房屋進行出售,對購房者造成損失,大家都知道,不管是買新房還是二手房都是需要交稅的,買新房相對來說稅種要少一些,而二手房的稅種則要多一些,但是這樣并不代表二手房的稅費就比新房稅費低,(房屋原值一般按上道契稅完稅額計算)(賣方承擔);需要交房屋交易手續費;按房屋建筑面積6元/平方米交納(雙方承擔);需要交房屋產權登記費: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