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降機動性安裝
(1)將底盤放置在基礎上與基礎預埋螺栓牢固,吊盤放置底盤中央。
(2)安裝立柱底節,每安裝兩個標準節要做臨時固定,節點與支撐點要用螺栓連結,不能用鉛絲綁扎。兩立柱安裝應交替進行。
(3)安裝標準節時應注意導軌的垂直度,與導軌相接處不能出現折線和過大間隙。防止運行中產生撞擊。
(4)立柱組裝到預定高度時,安裝天梁。吊盤頂梁和天梁的距離應在1.5m以上。
(5)施工現場條件許可時,可以在地面安裝,然后整體吊起。
(6)升降機動性的立桿必須互相平行且保持與水平面垂直,其垂直度偏差不得超過架身高度的1/400;兩滑輪站距離偏差不得大于10mm。
(7)建筑物應有可靠的防雷接地,本項目用10mm2多股銅芯線接地,阻值<4Ω,同時卷揚機要做好保護接零。
(8)夜間和五級以上大風時,不得進行升降機動性的安裝與拆除工作。
(9)升降機動性安裝完畢,必須經安裝、使用的部門和安監站共同檢查驗收,合格后由安監站頒發準用證后方可使用。停用三個月以上重新使用,亦應重新檢查驗收,并建立機械設備檔案。
(10)隨建筑主體結構應逐層安裝加高,其加高驗收均按(9)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