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廣泛性。理解創新不要狹隘地限于技術創新,幾項專利技術、發明,還包括更廣泛經濟意義上的創新,如工藝創新、方法創新、應用創新、服務創新、管理創新、模式創新等,或多種創新元素集成,這些都是自主創新的范疇。
二是綜合性。現代創新跨行業、跨媒介,更具綜合性,行業分類日趨復雜,很多經營活動不能簡單套用傳統的行業分類方法進行歸類。如互聯網與工業化、現代農業的結合,文化創意產業,高技術服務業等等就是各種行業創新的結合。
四是優先性。要找準最有基礎、最有條件快速發展的領域,能率先突破、優先發展的強項。如以互聯網、移動增值服務、電子信息化為基礎的網絡經濟、新一代信息,就有可能成為我國最大的新興產業群,尤其是移動互聯成為最有可能率先領先世界的領域。
六是動態性。現代科技日新月異,今天的創新技術或模式很可能在短期內被更新的模式、更具創新能力的企業所替代,產業本身就是永不休止的“高新化”過程。對各類創新型企業的關注也必然是開放式思維,不是一成不變。因此,對新興產業所涉及的具體行業的界定,還應有適當的彈性,留有余地,避免陷入僵化的境地。規劃總趕不上變化。
正是因為新興產業所呈現出來的與傳統成熟產業相異的特點,選擇或支持創新型企業有四個難點:一是信息對稱難。產業升級換代快,技術發展趨勢不易把握,不同行業、不同階段企業所呈現出的特征、風險不一;二是盡職調查難,工作成本高,專業性強;三是遴選培育難,需要強烈的責任心,需要合適的激勵機制與約束機制進行捆綁;四是風險控制難,企業規模較小,波動性大,抗風險能力弱。以上四點,使得單個金融機構、單一金融產品難以有效地為這些企業提供服務,這也是當前中小企業信貸政策已經放寬,但銀行始終有后顧之憂的主要原因。
一是低端化、概念化、重復化、同質化和快速過剩化。一些地區制訂出來的新興產業戰略相互雷同,不注意結合當地產業特色和資源優勢,缺乏細分,雖然說一定程度上重復建設難以避免的,但在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的關鍵時點,一定要盡可能總結教訓,少走彎路,突出強項和優勢,產業細分化、差異化。
二是以行政手段為主導。有的地方還是在按照十幾年前的那種思路,動不動就圈一大片地,以新興產業的名義圈錢圈地。簡單地把高新技術園區、開發區當成一個“物理性”概念。其實物理性條件已不再是高新技術發展的最根本要素,最重要的是無形的軟條件(制度安排、機制、金融創新),只有把硬件和軟件、有形和無形結合起來,注重市場化發現、篩選、培育機制的運用,根據區域的特點、優勢以及產業自身的演變規律,才能確立產業細分中的發展重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