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改增通俗說法就是以前繳納營業稅的應稅項目改成繳納增值稅,增值稅就是對于產品或者服務的增值部分納稅,減少了重復納稅的環節,同樣營改增就是對以前交營業稅的項目比如提供的服務也采取增值部分納稅的原則計稅。2011年,經國務院批準,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聯合下發營業稅改增值稅試點方案。歷經5年,2016年5月1日,將全面推開營改增試點,建筑行業也納入其中。
混凝土企業經營模式
混凝土企業的主要商品是預拌混凝土,混凝土企業主要業務是混凝土的生產、運輸、裝卸,營改增前混凝土企業屬于混合銷售業務,營改增后屬于混業經營。由于經營負責,如果會計核算或稅務處理不當,極易造成企業稅負過重,所以加強財務的管理是當前各混凝土企業最重要的工作之一?;鞓I經營是指納稅人兼有增值稅不同稅率或不同征收率的應稅項目(納稅人從事不同稅率或征收率的經營活動)。實際工作中,混業經營包括納稅人兼有不同業務或同一業務兼有不同環節適用不同增值稅率或者征收率的情況,混凝土企業商品混凝土業務涉及生產、運輸、裝卸環節,按照“營改增”的政策規定,生產銷售混凝土的適用稅率為17%,運輸業屬于“交通運輸服務”適用稅率11%,裝卸搬運屬于“物流鋪助服務”, 通和商砼適用稅率為6%,混凝土經營屬于典型的混業經營。
混凝土企業針對營改增的籌劃 一、結算方式選擇
1、一票結算目前混凝土企業銷售定價大多是“一票定價”,即將運費、裝卸費等統一到商品混凝土中進行定價出售,統一開票,這在“營改增”前屬于“混合銷售”行為,如此開票沒有影響。但“營改增”后,根據“營改增”試點文件規定,納稅人從事混業經營的,應當分別核算適用不同稅率或征收率的銷售額,未分別核算銷售額的,從高適用稅率,即17%,如此一來將造成稅負奇高。2、多票結算混凝土企業可根據“營改增”混業經營的“分開核算”的政策規定,將商品混凝土的價格分離為混凝土、運費、裝卸費三部分分別開票,即“一票制改為多票制結算”,分別核算就可以大大降低企業稅負。例1:A混凝土企業為一般納稅人,采用一般計稅方式計稅。企業年營收8000萬元(含稅),其中商混收入6500萬元,運費收入1000萬元,裝卸費5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