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層建筑按負荷要求供電,《民用建筑電氣設計規范》(JGJ/t16-92)第3.1條:一個負荷由兩個電源供電。當一個電源發生故障時,另一個電源不應同時損壞。在二次負荷條件允許的情況下,還應采用雙向供電,特別是用于防火的二次負荷。電源應滿足兩個回路的要求。對于主負荷中特別重要的負荷,除上述兩種電源外,還提供應急電源。
當民用建筑用電滿足一負荷要求時,如果城市電網能提供兩個獨立的電源(一主一備或互為備用),我們不需要配備濰柴柴油發電機組。但當主負荷中有特別重要的負荷時,一般應設置濰柴柴油發電機組作為應急電源。
當電網只能提供一種供電方式時,為滿足一、二次負荷供電要求,一般應設置濰柴柴油發電機組。此時,濰柴柴油發電機組將作為備用電源和應急電源。在大中型商業建筑中,為保證供電中斷不會造成很大的經濟損失,建議設置濰柴柴油發電機組。由于城市電網不能完全獨立,有時當一個電源發生故障或檢修時,另一個電源可能同時發生故障。因此,為了保證民用建筑內消防設備和其他重要設備(如智能設備、通信設備等)的可靠供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