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標簽,是指在食品包裝容器上或附于食品包裝容器上的一切附簽、吊牌、文字、圖形、符號說明物,標簽的基本功能為:食品名稱、配料表、凈含量及固形物含量、廠名、批號、日期標志等,它是對食品質量特性、安全特性、食用、飲用說明的描述,食品標簽是指食品包裝容器上或附于食品包裝容器的一切附簽、吊牌、文字、圖形、符號及其它說明物,我國對食品標簽的內容及格式有統一的規定,食品標簽的主要內容有:食品名稱、配料表,或成分表,凈含量或固形物含量,使(食)用方法,生產日期、保質期、廠名、廠址、批號等內容。
同時應附有檢驗合格證明,所有食品生產者,都必須按照《食品標簽通用標準》正確地標注各項內容,但是,說明產品特征、產品特點、食用方法等吊牌或說明物,如葡萄酒的產地吊牌、調味品的使用手冊、植物油的推薦用法說明等可與食品分離,食品標簽“應真實、準確,不得以虛假、夸大、使消毒者誤解或欺騙性的文字、圖形等方式介紹食品,也不得利用文字大小或色差誤導消費者”,“利用文字大小或色差誤導消費者”是指利用食品標簽的內容是消費者對食品的真實屬性產生錯誤的聯想,因采用熱收縮膜包裝而導致字號圖形等的改變,不屬于這種情況。
預包裝食品標簽的所有內容應清晰、醒目、持久;應使消費者購買時易于辨認和識讀,預包裝食品標簽的所有內容,應通俗易懂、準確、有科學依據;不得標示封建迷信、、黃色、貶低其他食品或違背科學營養常識的內容,預包裝食品標簽的所有內容,不得以虛假、使消費者誤解或欺騙性的文字、圖形等方式介紹食品:也不得利用字號大小或色差誤導消費者,預包裝食品標簽的所有內容,不得以直接或間接暗示性的語言、圖形、符號,導致消費者將購買的食品或食品的某一性質與另一產品混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