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名稱必須采用表明食品真實屬性的專用名稱,但不法商販采用與內容物不符,提高食品檔次的食品名稱,以此來欺騙消費者,如以雪糕冒充冰淇淋,還有的使用容易引起消費者誤解或混淆食品真實屬性、物理狀態和制作方法的食品名稱,而不在食品名稱前附加或在食品名稱后用括號注明相應的詞或短語,除單一原料的食品外,食品標簽上必須標有配料表,若為特殊需要食品,例如嬰幼兒食品、營養強化食品、特殊營養食品等,必須按產品標準要求增加成分表。
當食品達到一定溫度時,塑料袋里的化學成分就有可能會滲出,從而污染食物,對人體造成危害,即使是用食品級塑料袋盛裝,長期食用也很可能存在安全隱患,出廠的散裝食品必須采用符合衛生標準要求的包裝材料和容器進行密封包裝,并在標簽上標明以下內容:食品名稱、配料表、生產者和地址、生產日期、保質期、保存條件、食用方法、包裝規格,食品標簽“不應與食品或者其包裝物(容器)分離”是要求食品標簽的所有內容必須附著或結合牢固的粘貼、打印、模印或壓印在包裝物或包裝容器上。
預包裝食品標簽的所有內容應清晰、醒目、持久;應使消費者購買時易于辨認和識讀,預包裝食品標簽的所有內容,應通俗易懂、準確、有科學依據;不得標示封建迷信、、黃色、貶低其他食品或違背科學營養常識的內容,預包裝食品標簽的所有內容,不得以虛假、使消費者誤解或欺騙性的文字、圖形等方式介紹食品:也不得利用字號大小或色差誤導消費者,預包裝食品標簽的所有內容,不得以直接或間接暗示性的語言、圖形、符號,導致消費者將購買的食品或食品的某一性質與另一產品混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