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精和無水乙醇在出口運輸時的危險性表現為以下幾個方面: 1, 閃點低,燃點低,很低的溫度就可能觸碰到它的燃燒,導致火災產生 2,酒精蒸氣與空氣產生可燃化合物,遇上火或高能源發生爆炸和火災。 3,在火災現場,酒精或無水乙醇包裝器皿遇熱有發生爆炸的風險,并且其蒸氣擴散比較遠,易燃造成嚴重火災。 4,酒精或無水乙醇的火災危險性歸屬于甲類。 那么不管是無水乙醇還是酒精,在國際海運危險品出口時,都是屬于三類危險品,UN1170, 包裝類別2類或3類。在操作外貿出口酒精整柜海運時,都要提前做好危險品運輸安全防護工作。
食用酒精:以谷物、薯類、糖蜜或其他可食用農作物為主要原料,經發酵、蒸餾精制而成的,供食品工業使用的含水酒精。(引自 GB 31 ** 0-2016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用酒精)醫用酒精:是用淀粉類植物經糖化再發酵經蒸餾制成,相當于制酒的過程,但蒸餾溫度比酒低,蒸餾次數比酒多,酒精度高,制成品出量高,含酒精以外的醚、醛成分比酒多,不能飲用,但可接觸人體醫用。
無水乙醇:實驗室常用的化學試劑,乙醇含量99.5%。GB/T 678-2002 化學試劑乙醇(無水乙醇)分析純等級規定甲醇的質量分數≤0.05%,核算為≤500mg/L, 遠遠大于食用酒精GB 31 ** 0-2016中規定的甲醇含量≤150mg/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