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資質對于建筑企業的發展是尤為重要的,所以如果沒有相應的資質,便不能進行一些工程建設,沒有建筑資質的企業,也不能參與一些工程的競標,建筑資質有利于拿到更好的項目。但是建筑資質不是那么容易辦理的需要符合一定的標準,不符合的話,只能接手其他轉讓,建筑資質轉讓為了保障雙方的合法權益,需要簽訂資質轉讓合同,下面我們就來了解一下建筑資質轉讓合同。 建筑資質轉讓合同是規定雙方權利與義務的契約,有利于保障雙方的合法權益。建筑資質轉讓合同包括一下幾個方面的內容,首先,是建筑資質轉讓的基本情況,包括轉讓背景,轉讓方與收購方的基本信息,債權債務的法律責任歸屬者,進行相關手續辦理的時間,辦理所需要的費用承擔者。其次,寫清楚轉讓價格與支付方式以及約定的支付期限。然后,寫出違約責任的相關問題,然后寫出爭議解決的方式,最后,是一些補充條款和附加條件。
隨著資質申報越來越難,越來越多的建筑企業更愿意直接購買資質。不管是新辦還是直接購買,企業最關心的點永遠都是價格,然而具體某一項資質的價格永遠不可能直接有報價,因為資質價格受地區、市場需求等諸多因素的影響。建筑資質轉讓價格由什么因素決定? (一)資質類別和資質等級 建筑資質一共幾十個不同類別,并且有不同的等級,資質類別越火,等級越高,價格就越高。 (二)資質轉讓方式 建筑資質轉讓分為整體轉讓、部分股權轉讓和剝離轉讓。 整體轉讓給受讓方,轉讓資產影響,通常是三種轉讓方式中價格最高的一種;部分股權轉讓,是受讓方收購轉讓方部分股權,成為其股東,也擁有了資質,這種轉讓方式通常費用較低;剝離轉讓是轉讓方將資質剝離,受讓方收,費用也相對較低,也是資質轉讓最常見的一種轉讓方式。
隨著建筑行業近年來對建筑資質的政策性收緊,盡管告知承諾制的實行讓資質代辦的流程得到了很大的簡化,但是并不意味著建筑資質就真的好辦了,反而讓住建部門對申報企業的核查更加嚴格了,另一方面對“掛證”現象的打擊也使得建筑資質的通過率持續走低,這樣一來,能夠快速獲得建筑資質的另一種途徑——資質轉讓就變得炙手可熱起來,今天來給大家講一講建筑資質二級資質轉讓費用方面的問題,希望能夠對大家有所助益。 資質轉讓的費用是一般都要高于資質辦理的,同時因為各種附加資質和債權等的不同而不能一概而論,對于資質轉讓費用的問題,也只能給一個大概的范圍,企業需要根據自身的資質增項需求以及時機來估算,如果企業想知道具體的數值,可以免費咨詢工作人員,建筑二級總承包轉讓費用在500萬左右,時機也會一定程度上影響價格,有時候差價還很大,這就需要企業了解差價主要出在哪些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