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發現返漿量不足或不返漿時,可采用降低提升速度或復噴方式處理,當冒漿量過大時,可采用提高注漿噴射壓力、縮小噴嘴直徑的方式處理,在既有建筑物基礎加固處理時,為防止產生附加沉降,施工時應跳孔施工,同時應在漿液中加速凝劑或采用雙液旋噴注漿,地基加固樹根樁法:適用于淤泥、淤泥質土、粘性土、粉土、砂土、碎石土及人工填土等地基土上既有建筑的修復和增層、古建筑修整、地下鐵道的穿越等的加固工程;樹根樁直徑宜為150~300mm,樁長不宜超過30m,布置可采用直樁型或網狀結構斜樁型。
當既有房屋的地基為鋼筋混凝土條形基礎時,可采用錨桿靜壓樁加固已達到增層荷載要求,若是原基礎的寬度或厚度不能滿足壓樁要求時,壓樁前應先加寬或加厚原基礎,再進行壓樁施工。另外樹根樁、旋噴樁等加固方法也可以采用。當若原基礎剛度和整體性較好或有鋼筋混凝土地梁時,可采用抬梁或挑梁承受新增層結構荷載,不需對原基礎進行加固施工。梁的截面尺寸及配筋應通過計算確定。梁可置于原基礎或地梁下,當采用預制的抬梁時,梁、樁和基礎應緊密連接,并應驗算抬梁或挑梁與基礎或地梁間的局部受壓承載力。
因為地基不夠堅硬,不能承受建筑物的重量,會造成建筑物發生下陷。所以水泥混凝土或者鋼管,是很好的加固方法,這樣以起到支撐整個建筑物的作用。強夯法是一種傳統的深層加固方法,最早可追溯到1936年shou次由普洛克提出的擊實原理,其主要適用于碎石,砂土,低飽和度的粉土與黏性土,濕陷性黃土,雜填土,素填土等地基。施工時,先根據試驗確定夯點間距,并用鋼尺放出每個點,用石灰進行標記,再將起重機移動至某點,待夯錘吊至預定高度后自由下落,向下夯擊,重復夯擊直至該點夯實,再進行下一點夯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