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醫療垃圾已經被大家所關注,寵物醫療垃圾在最近的垃圾處理中也受到了關注。大量寵物醫療垃圾被當作普通垃圾處理。這符合規定嗎? 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的《北京市動物診療機構管理辦法》第七章專門規定了醫療廢物的處置。“動物診療機構應當具備下列醫療廢物處理和暫時貯存設備條件,并參照《醫療廢物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對醫療廢物進行分類、包裝和處理。”
有明文規定,但為什么有些動物診所不執行?寵物醫院不規范處理寵物醫療廢物會有什么風險? 寵物醫院的醫療垃圾中可能含有人畜共患病,如布魯氏菌、狂犬病等動物可以傳染給人的疾病。如果使用帶有黃色標志的專用袋,會更吸引公眾眼球,起到警示作用,而使用黑色普通垃圾袋會更危險。如果寵物醫療廢物的保護和處理不當,居民和處理生活垃圾的人將面臨風險。
誰來監管寵物醫療垃圾的處理?隨意處置寵物醫療垃圾存在諸多健康安全風險。那么,誰來監管呢? 《動物防疫法》第七十五條規定,違反醫療廢物處置規定,最高罰款3000元。動物防疫法頒布的時候,寵物醫院沒有現在這么多,也沒有這么嚴重的問題。處罰只是不太高的罰款。相對于醫療機構醫療廢物處理的處罰,劉鑫認為,目前動物診所的違法成本并不高,這也成為了動物診所“敢于違法”的原因。 建議有關部門重視寵物的醫療垃圾,不可抗拒的災難發生后再去監管就來不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