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淺浮雕與裝飾性的鏤空雕。低淺浮雕的視覺范圍一般是在室內能近距離觀看的,通常運用于室內建筑裝飾和小型壁飾,其主要方法是利用光影以立位、起伏、刻線等處理手法進行較大幅度的比例壓縮,并把所有層次關系都保持在同一高點的平面上,充分體現空間層次感。所謂層次就是物體相互間的前后關系。關系在前的用立面表示,關系在后的用斜面表示,立面在上,斜面在下,從而產生納光納陰的立體效果,這是一般的浮雕處理手法。裝飾性的鏤空浮雕則是在此基礎上運用剪紙剪影效果,使造型的輪廓線條更加明確,同時還要考慮構圖的虛實關系、構圖與材料的結構關系。在制作之前,要畫白描線稿,浮雕的效果可在泥稿上多加推敲,或用素描、色彩畫出浮雕的效果圖。
高浮雕由于起位較高、較厚,形體壓縮程度較小,因此其空間構造和塑造特征更接近于圓雕,甚至部分局部處理完全采用圓雕的處理方式。高浮雕往往利用三維形體的空間起伏或夸張處理,形成濃縮的空間深度感和強烈的視覺沖擊力,使浮雕藝術對于形象的塑造具有一種特別的表現力和魅力。淺浮雕起位較低,形體壓縮較大,平面感較強,更大程度地接近于繪畫形式。它主要不是靠實體性空間來營造空間效果,而更多地利用繪畫的描繪手法或透視、錯覺等處理方式來造成較抽象的壓縮空間,這有利于加強浮雕適合于載體的依附性
雕塑藝術的發展使圓雕日益強化了它的相對獨立性,相比之下,浮雕雖然更多地受制于一種依存關系,即對“平面”或“墻面”的依賴,但其獨特的表現特質和豐富的雕塑性造型手段仍是其它藝術形式無法替代的。而且,其審美特性在現代藝術革命的促進下,也日益強化了它的相對獨立性。對固定“墻面”的依賴性和適應性,在現代浮雕上已不再象古典浮雕那樣顯得那么地強烈、拘謹和不可動搖。對現代浮雕而言,作為載體或環境的“墻面”是自由的、可選擇的,它因此具有自由發展的廣闊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