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您提到的情況,水土流失總面積應當為10公頃,處山區、丘陵區、風沙區以及水土保持規劃確定的容易發生水土流失的其他區域,該如何界定?,您提到的山區、丘陵區、風沙區屬大地貌類型,山區的地表形態按高程和起伏特征一般定義為海拔500米以上,相對高差200米以上,現對您就《水利部關于進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強水土保持監管的意見》(水保〔2019〕160號)提出的3個問題答復如下:問題一:水土保持區域評估報告應當在開發區“五通一平”之前編制。
已經完工了,已經不再動土,按照規定是否編報,如何編報?,您提到的補報水土保持方案報告書的章節編排及附圖附件等內容要求,請按照《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技術標準》(GB50433-2018)有關規定執行,您提到的情況,建議通過監督檢查和調查取證,了解掌握有關項目是否存在“未批先建”“未驗先投”和不履行水土流失防治義務等水土保持違法行為的情況,并對存在的問題予以依法查處,省級財政重點水利工程專項補助資金項目是否需要編報水土保持方案?如需編報,應由哪級審批?。
因此,您提到的項目占地90多畝的情況,應當編制水土保持方案報告書,問題三:對您提到的養殖場、屠宰場、苗圃場等農林產業項目,我部沒有出臺過專門的優待政策,對于《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變更管理規定(試行)》第三條(一),涉和省級水土流失重點預防區或者重點治理區的具體解釋是指“由于建設項目地點、規模發生重大變化后涉及了重點預防和治理區”應當補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還是指只要建設項目位于兩區內,其建設地點及規模發生變化就應該補充或者修改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