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填埋場分為衛生垃圾填埋場和非衛生垃圾填埋場,我國第yi類生活垃圾為不可回收物,主要包括廚余、樹葉、石灰土、磚瓦等;第二類生活垃圾具有可回收利用的材料,包括塑料、紙制品、玻璃、金屬、紡織品等可以回收利用的資源;第三類生活垃圾有危險物品,包括燈管、油漆桶、農藥桶、廢電池等,這類垃圾會對環境造成嚴重影響。
紡織品和木材等大型障礙物被攔截,剩余的可發酵有機物(廚房和花園垃圾)進入第二單元,本機組的有機廢物經粉碎后進入濕式分解槽,第三單元發酵后的沼渣經壓濾機脫水、干燥并調氮、磷、鉀,然后造粒機生產袋裝有機肥,一部分沼液作為母液返回濕消化池循環使用,剩余部分經過好氧(曝氣)和絮凝沉淀后排出,法規,包括生活垃圾。
利用可再生垃圾變廢為寶,進入產業循環;廚余垃圾堆肥或厭氧處理進入生物循環;可燃垃圾焚燒轉化為熱能進入能源循環;無害無用的填埋處置,進入地質循環;廚余垃圾和干垃圾混在一起,焚燒產生劇毒的二惡英(二惡英是含氯塑料燃燒不充分的產物,干濕垃圾沒有分離是主要原因之一)垃圾填埋場垃圾,其中含有多種重金屬(如廢電池中的汞),污染土地和地下水。